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4〕26号
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
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进行修订。为了做好修订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要求,请你们组织相关单位、造价工程师座谈,就以下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于
一、《办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二、修改的建议及理由。
联系人:傅正平
联系电话:028-83314911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