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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对“关于明确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的请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4-02-25 18:44  来源:本站  阅读: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46 

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你站《关于明确天府新区成直管区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的请示》(成建价〔201409号)收悉。根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和《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318号)的规定,现批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内使用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价的工程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和使用《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计价的工程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及零星工作人工单价按成都市市区标准执行。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零星工作人工单价从201441日起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和《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1441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225

 

 


抄送: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公室                                           2014年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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