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15〕20号)要求,经审核,四川华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10 家公司符合甲级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0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以上企业向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书面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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