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16年度第十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资质延续名单的公示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15〕20号)要求,经审核,四川标准德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符合甲级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以上企业向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书面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邮政编码:610081
附件:2016年第十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2016年11月11日
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企业名单
四川标准德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联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国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