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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

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建设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建设部公告第278号)、住建部《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及住建部 交通部 水利部 人社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的规定,结合我省注册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一)受理范围

1、2018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含外省、行业考试合格人员),已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请注册。

领取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请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查询(网址:http://rst.sc.gov.cn/

省直属考区人员请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领取职业资格证书,地址: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

成都市直属人员请到成都市考试中心领取,地址 :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

其余各市、州考试合格人员在当地考试中心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2、凡2017年及之前考试合格逾期未注册的人员。

3、已经注册合格,注册有效期满且未按时参加延续注册(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取得注册证书后四年为一个有效期),注册证书、注册专用章已经失效的人员,按照以下初始注册程序,重新办理申请注册。

(二)受理条件

1、申请人的学历及从事造价工作年限,必须符合《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中对报考条件的规定。

1)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造价工作满六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学校名单请在以下网址查询: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806/t20180622_236510.html)、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为四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一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一年。

2、申请人应在下述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1)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单位;

2)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

3)教育岗位直接从事工程造价理论研究或教学工作。

二、申报注册程序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采用网上申请注册方式。申请人员应登陆“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进行网上申报。

1、申请人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先获取密码,然后选择“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登陆”(如忘记密码请直接和网页中客户咨询联系)。

2、网上填写申请表时须注意:

1)毕业时间一栏要与学历证证书上毕业时间填写一致。

2)从事造价工作年限一栏中一定要按符合报考条件规定的年限来填写(填写要求详见本通知受理条件)。

3)在工作经历中起止时间一栏,有固定期限的,按劳动合同中签订的起止时间填写,无固定期限的,在截止日期处填写“至今”;工作单位的证明人必须填写。

4)通讯地址一栏,须填写现聘用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包含市、县(区)及门牌号。

5)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楚,无涂改,太小无法辨认的不予受理。其中扫描件中要求的执业资格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扫描件应有聘用单位公章及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其公章必须清晰可辨)、个人签名、聘用期限等内容;如果填写了职称的,必须上传职称证的扫描件.

6)手机号码必须填写造价师本人所属号码,另一联系电话填写注册单位座机或单位负者人号码。

7)逾期未注册人员应参加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将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格式见附件3)上传到“继续教育”一栏中。

8)失效及注销的重新注册人员应参加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并将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格式见附件3)上传。

9)继续教育相关事项请参考四川省住建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8]975号)(网址http://jst.sc.gov.cn/news/center/show-1014916.html)自行参加。

10)将填写好的“初始注册申请表”下载打印,加盖注册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并上传。申请表连同书面资料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当地造价站。

3、填写完所要求的基本情况信息后做“保存、上传”,再点击最后一项进行数据上报,上报后会显示“数据已经上报,不能再做修改”等字样(重要:数据必须上报才能看到申报信息,才能审核)。

4、如上报数据有误或需要修改,请在个人系统“上报信息一栏”里直接“撤回”或者“删除”。待修改完善后再次上报。

三、现场受理需提交的资料原件:

1、《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份;

2、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用人单位劳动聘用合同;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此项内容只限需在总公司下设分公司注册的企业);

5、学历证书;

6、职称证书(无职称证的不用提供);

7、逾期未注册人员应提供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8、失效及注销的重新注册人员,应交回原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另需附个人系统中首页住建部关于个人注册状态提示的一个整页截图,及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四、各市、州造价管理管理机构首先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通过申请人的密码进入个人系统,审核所填写的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已上报,并核对第三条要求中的原件无误后,在申请表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经办人在盖章处签字或盖章,原件退还申请人,然后按规定时间将书面资料和汇总名单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五、注册时间

注册申请时间为201956日至95日,具体规定如下:

1、成都地区的申请人在201956日至95日期间的每周一、二、三携申报材料到省造价管理总站518室办理。

2、其他市、州的申请人按现聘单位的工商地址,将申报材料报当地造价管理站,不要以办事处的名义前往省站办理,市、州造价管理站将核对后的申报材料与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后在规定时间统一报省站审核。四川省造价总站不直接受理除成都地区以外其他市、州的个人资料。

六、数据上报的流程

1、我省受理完成后会分批次上报住建部进行审批(初始期间每月月底)。

2、住建部分批审核通过后会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公示合格及不合格人员名单。

3、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再进行初始注册合格人员公告。

4、住建部将公告合格人员注册证书发放各个省及初审机构。

5、我省接到住建部审核通过文件和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后会及时在四川省造价信息网上公布合格名单、要求和领证时间。   

6、整个上报流程估计34个月左右。

 

附件:1《2018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个人网上申请填报要求

3、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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