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简称规费证)办理答疑
——详解填报细节
1、问:规费计取标准办理时间?
答:每周的星期一和星期三,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问:如何办理规费计取标准?
答:与2015年定额配套的规费计取标准实行网上申报,请在(http://www.sceci.net)四川省造价信息网办事大厅内选 规费证申办进入。并按《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申办流程》办理。
3、问:施工企业登录需要密码吗?
答:填上 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验证码登陆,申请表中工商注册地区指企业工商注册地,按以下说明选取:
如省外工商局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系请选择 外地企业;
如四川省工商局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系请选择 省属企业;
如四川省内市、州工商局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系请按发证工商局所属市、州选择。
4、问:申请表的经营情况如何填写?
答:经营情况按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数据填报,外省入川施工企业以总公司的数据材料填报。
5、问:申请表中资质类别及等级如何选填?
答:总承包资质类别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类。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企业按持有资质类别和级别选择相应选项。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不分资质等级)。
6、问:规费缴纳情况如何填写?社保(公积金)部门不提供汇总表怎么办?
答:上一年度12个月“五险一金”缴纳情况如实填报。无社保及公积金可以不报。此项数据应与“五险一金汇总表”和提供的“财务凭证”一致。网上申报系统提供样表下载,按实填写后,企业签章,然后扫描上传。
7、问:委托书、承诺书的具体内容?
答:程序中有固定模板,打印、盖公司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扫描上传。
8、问:省外施工企业需要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吗?
答:省外施工企业不需要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9、问:如何形成300K以内的JPG格式的扫描件?
答:扫描件仅支持JP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300K,因此扫描生成的文件通常不能直接上传,需使用相关软件进行转存,可参照百度:扫描图片缩小容量方法(http://wenku.baidu.com/link?url=3en7682oKv4wIsM68llevScwsIwwvXASDYKffFt3AlfCdWPK-b8ip44f62o__Opg6D_HwR9nxULfkUz2MEhrWfoXPvNvckqUEDMO3gGAgVi )
请使用IE浏览器填报材料。诚信申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四项可上传一页,资质证书、五险一金两项可上传三页。
10、问:什么为相关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为职工实际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证明原件?什么是“五险一金”的财务凭证?
答:相关部门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部门和住房公积金部门。“五险一金”的财务凭证指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发票或银行缴费的电子回单。
特别提醒:在成都市(含各区县)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请注意,根据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规范出具企业取费证年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函》,凡在成都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可直接在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官网(http://www.cdhrss.gov.cn)上打印出“成都市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明细人员明细(实缴)”或“成都市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汇总(实缴)”,作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subview/2262895/2262895.htm#5《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11、问:《关于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橙色封面)继续使用的通知》的意思是什么?
答:2009定额配套(橙色封面)的规费标准有效,继续使用。与2015定额配套(蓝色封面)的规费标准,2015年开始办理,企业可自愿申办。
12、问:为什么规费标准(蓝色封面)费率比规费标准(橙色封面)费率低?
答:主要是取费基础不同。规费标准(蓝色封面)配套2015定额,规费标准(橙色封面)配套2009定额。
13、问:申报资料上传后,需要网上通过后到现场核定吗?
答:申报资料上传后不需等待网上核定,每周一和每周三现场办理,如网上上报资料与现场资料完整,现场即可核验办理取证。
14、问:企业上报资料后发觉有误,需要主管部门退回才能进行修改吗?
答:重新登录可见申请表页面下端有 取消申请一项,企业可自行撤回上报资料修改。
15、问:规费计取标准已核定以后,建筑企业资质等级升级,可以重新办理规费证吗?
答:规费计取标准核定后,当年不在核定。
16、问:2016年度规费标准核定办理截止时间?
答:文件通知办理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一、三集中办理,年度核定费率的有效期是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请需要规费证的施工企业尽早办理。
17、问:企业名称更名、营业执照号变更及添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遗失补办《规费计取标准》需要什么手续?
答:企业登录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管理系统,申请变更,并上传相关资料。
企业名称变更:填报管理系统内变更申请,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营业执照号变更及添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管理系统内变更申请,企业提供已变更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遗失补办:证书遗失登报(http://www.114dbw.com/tf_newshow.asp?id=317&lb=42&lb_lb=0)声明,补办证书的情况说明,盖公章法人签。现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网上填报资料:(不分省内、外企业,新办、年度核定,准备资料一致)
名 称 |
备 注 |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费率核定申请书 |
填报、打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扫描、上传 |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诚信申报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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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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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汇总表,唯成都市社保参保的单位*必须上传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官网(http://www.cdhrss.gov.cn)上打印的 “成都市社会保险月账明细汇总(实缴)” 作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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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外省企业入川《验证登记证》 |
原件扫描上传 |
注: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上信息一致,若有变更,请上传相应的变更页面。
现场办理需要的资料:
名 称 |
数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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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费率核定申请书 |
1份 |
按程序中模板打印 |
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
2.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诚信申报承诺书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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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
1份 |
||
4. 五险一金汇总表,唯成都市社保参保的单位*必备 “成都市社会保险月账明细汇总(实缴)”表 |
各一份 |
||
5.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外省企业入川 《验证登记证》 |
各一份 |
原件及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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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2个月“五险一金”缴纳缴纳的财务凭证(发票或银行的电子回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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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5-2020)年度核定带上《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蓝色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