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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川建标发〔2018465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主编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已经我厅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四川省推荐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51/T090-2018,自2018年81日起在全省实施。

该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技术内容解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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