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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与收费情况调查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5年,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住建部门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9】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自《通知》实施以来,大部分项目业主和造价咨询单位认真响应《通知》精神,转变思维,积极应对,努力创新,适应市场变化,一方面调整自身的市场定位,一方面探索适应市场竞争的管理模式和竞争手段。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部分项目业主变相甚至直接套用已作废的原141号文作为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选择的依据;部分项目业主和造价咨询单位无视造价咨询服务是一种智力服务,未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服务质量,单纯以服务价格作为选择咨询单位的依据。这些问题的出现,不利于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

为此,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自2016 5 月起,陆续通过走访市场、组织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对全市主要造价咨询单位、部分项目业主单位以及施工企业进行了一次调研,形成了《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与收费情况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分析了成都市造价咨询单位选取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为便于各相关单位借鉴研究,现予以印发,希望各有关单位结合我站《关于征求对〈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四川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评选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通知》,认真研究讨论,提出建议意见,共同维护我省造价咨询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与收费情况调查报告》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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