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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

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人员: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并参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建标造函 [2007]7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每四年应办理延续注册,凡在20181231日前注册有效期已满,应报初始注册机构申请延续注册。

初始注册机构审核通过后,在注册证书上加盖延续注册有效期及注册管理机构公章,并于201812月中旬在四川省造价信息网上(网址:http://www.sceci.net/)公布合格人员名单,注册人员及聘用单位按照网上公布的名单和要求,自行刻制执业印章。未按时办理延续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将报送住建部审批,并公示延续注册证书失效,失效后的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不予执业。

结合我省注册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2018年度我省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延续注册范围:

  1. 注册证号为建[]0151XXXXXXX--[]1451XXXXXXX、执业印章上有效期是20181231日止的造价工程师(名单详见附件1)。

  2. 在延续注册期间,如涉及到省内/机构内注册单位要发生变更的,应先变更注册单位,造价站审批合格后才能进行延续注册。

  3. 在延续注册期间,如涉及到跨省/跨机构变更,请先在原注册初审机构办理延续注册,待审批合格后再申请跨机构变更。

二 、延续注册申报程序

2018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采用网上申请注册的方式,申请人应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进行网上申报。

具体方式为:

 1、申请人通过个人密码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如果忘记密码,请在找回密码一栏输入18位身份证号码或原15位身份证号码及个人注册证书号码找回,如有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网页中左上角24小时客户在线帮助解决

2、选择业务办理和查询中“延续注册”,详细阅读系统内操作说明进行填写。

1)按要求提供完整、清楚可辨认的扫描件,如:注册证书原件、申请表原件、聘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必须有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已参加2017年—201830学时继续教育的合格证(网址:http://www.sccea.net/、中价协会继教网址(网址:http://zjsjxjy.jianshe99.com/userLogin/view.do?op=login&isFirst=1)。

2)填写工作经历时必须和扫描件中的劳动合同的单位名称、签订的时间一致。

3个人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修改(如职称、学历、与执业资格证相符的专业、工作年限、造价咨询企事业的资质证书编号、单位地址填写清楚所在的市--区、勾选所在地区、个人手机号码和注册单位座机号码等等)。

4)填写四年的继续教育情况(每年30学时,一个注册有效期不少于120学时)。

3、数据填写完成后,打印“延续注册申请表”并上传,申请表上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和个人执业专用章注册在总公司下设的各分公司人员,应分别加盖注册总公司和分公司公章。

4、点击保存申请,再上报数据(重要:数据必须上报,网络将显示“已上报的业务尚未审核,不能上报新的业务”等字样方算完成上报步骤,否则不能进行现场审批程序)。

5、如在延续注册期间,涉及到省内/机构内注册单位要发生变更的,应先变更注册单位,上报数据,将书面资料报送至省造价站审批,造价站审批合格后才能再进行延续注册。

  6如上报数据有误或需要修改,在个人信息“上报信息一栏”里直接“撤回”或者“删除”,待修改完善后再次上报。

7、数据上报后连同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报省造价站审批。

三、延续注册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1、《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份;

2、注册证书;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个人基本信息资料(如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等)发生变更的需带原件(如职称变更为高级工程师的需要带评审高级工程师的合格批文)。

四、其他注册事项:

 1、重要提示: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最新通知,对未能在时限内申报延续注册的人员,不再安排补报工作,届时自动失效。失效后仍需执业的人员,只有重新申请初始注册(见附件的:中介协关于18年延续注册通知)。我省会在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合格通知和名单,各个注册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自地刻章。

2、前来办理延续注册前,在附件5名单内截图打印本单位含序号的延续人员信息,以便于现场领取证书时登记签名。

3、各个单位按照名单统一办理。

五、办理延续注册时间

注册申请时间为20181009 日~127,具体规定如下:

1、成都地区的申请人在20181009 日~127日期间的每周一、二、三将申报材料直接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办理。

2、为了能够更好的管理,其他市、州的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必须先通过个人密码审核网上数据(省站不再提前审核),将核对后的网上数据上报再将申报材料按附件2规定时间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审核。

3、省造价管理总站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将在截止日期后将材料报送建设部审核。建设部根据报送的情况及其审查结果,网上公布造价工程师注册合格者名单及印章刻信息。


附件:12018年需参加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22018年需参加延续注册人员名单(地市州)

                    3各市、州造价站(处、办)延续注册工作时间安排       

                             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8年延续注册通知

       52018年延续注册签字名单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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