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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819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人工单价调查和计价材料单价采集的通知

 

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要求,省造价管理总站正在编制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为合理确定定额人工和计价材料单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广泛的调查和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单价调查

人工单价为市场平均价,不含工具用具使用费,调研年度为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

二、定额计价材料单价采集

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计价材料单价采集表》进行采集,具体要求如下:

    1、为及时、准确完成计价材料单价采集,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应成立计价材料单价采集领导小组,机构负责人任组长,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采集。

    2、采集分工。

    成都市、德阳市、广元市、宜宾市、雅安市、阿坝州、广安市负责《建设工程计价材料单价采集表》序号1-2000计价材料单价的采集;

    绵阳市、泸州市、遂宁市、资阳市、达州市、甘孜州、巴中市负责《建设工程计价材料单价采集表》序号2001-3999计价材料单价的采集;

    自贡市、攀枝花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凉山州、眉山市负责《建设工程计价材料单价采集表》序号4000-6013计价材料单价的采集。

    3、采集要求。计价材料单价采集基期为201810月,材料单价为不含税价格。

    4、结束时间。计价材料单价采集结束时间为20181130日。

    三、其他有关事项

    1、人工单价调查和计价材料单价采集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省造价管理总站反应。

    2、计价材料单价采集比例不得低于85% 。

    3、完成人工单价和计价材料单价采集后应及时报送省造价管理总站。省总站联系人刘志全,QQ2356929850

    4、人工单价调查表、建设工程计价材料单价采集表请在四川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

    5、欢迎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单位根据市场情况实事求是填报。


 计价材料采集表

 人工单价调查表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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