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7〕12号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征求对《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
计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11]6号)实施以来,切实保证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了我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等法律法规的发布实施,以及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全面推广,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规定,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意,拟对《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将草拟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结合你们在实际工程中采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或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评价、费率测定以及计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4月18日以前以电子邮件发出。
电子邮件:scszjz@126.com
联系电话:028-83337070
附件: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