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眉市建价发〔2017〕3号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关于发布眉山市成品钢构件不含税信息价的
通 知
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省住建厅《2017年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方案》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理确定装配式建筑的工程造价,我站通过实地调研,掌握钢构件加工、钢结构施工情况,经过分析、测算了我市成品钢构件的不含税信息价,现予发布。
我站将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每月调整成品钢构件的不含税信息价;并结合装配式建筑的实际施工情况,不断增加、完善装配式建筑成品构件、部件的种类;相关单位在信息价执行中若遇新情况,请与我站联系,以便及时解决、处理。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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