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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725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征求对《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

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征求意见稿)》

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站草拟的《关于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平台试运行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针对信用信息评价方式等内容,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7615日以前反馈我站。

电子邮件:scszjz@126.com

联系电话:028-83314711

联 系 人:刘志全

 

附件:关于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平台试运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61

 

关于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信用信息发布平台试运行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06年建设部令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06年建设部令第150号)等法律、法规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办发[2017]169号)的有关规定,为了及时向社会发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执业人员信用信息,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我厅建立了《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平台》,从2017年 月 日起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包括的内容

(一)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

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客户满意度评价信息、

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五部分组成。

1、基本信息

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的有关资质的基本情况信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基本信息;企业办理资质的备案、变更、延续手续的记录等其他动态管理的记录等信息(具体内容详附件1)。

2、客户满意度评价

包括委托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服务成果、咨询合同履约程度、咨询服务及时性、咨询服务程序规范化、咨询人员技术水平、咨询人员职业道德等评价信息(具体内容详附件2)。

3、良好行为信息

上年度获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表扬的信息(具体内容详附件3)。

4、不良行为信息

违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未按时提供工程造价数据积累资料和报送统计报表的;执法检查、动态核查结论为差的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具体内容详附件4)。

5、其他相关信息

动态核查不合格的、未按时上报工程造价数据积累资料的、未按时上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执法检查、动态核查不合格的等内容(具体内容详附件5)。

(二)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

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由注册管理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四部分组成。

1、注册管理信息

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中的有关资质资格的基本情况信息;个人办理执业资格的变更、续期手续的记录等其他动态管理的记录的信息和注册登记机构对企业进行核查的结果等信息(具体内容详附件6)。

2、良好行为信息

上年度获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表扬的(具体内容详附件7)。

3、不良行为信息

违反《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附件8)。

4、其他相关信

积极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工作,受到好评的;拒绝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工作等内容(具体内容详附件9)。

二、信用信息填报、审核、录入、发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平台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相关各方可登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门户网站(www.scjst.gov.sn)办理。

(一)信用信息填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登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门户网站(www.scjst.gov.sn,点击信息系统,根据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后,在信息系统进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申报。

1、企业基本信息由信息系统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自动提取。   

2、客户满意度评价表由造价咨询企业在委托方评价后及时申报并上传原件扫描件。上传后根据自身情况安排专人,将客户满意度评价资料交企业注册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0日内核验并网上确认。

3、良好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由造价咨询企业在良好行为记录取得后及时申报并上传原件扫描件,上传后根据自身情况安排专人交企业注册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0日内核验并网上确认。

    4、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由省级或市、州管理部门确认后,通过信息系统录入。

(二)信用信息审核

信用信息由省级或市、州管理部门按分工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

(三)信用信息发布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在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并向社会公开。

三、信用信息的使用

(一)使用方可在信息系统对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平台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客户满意度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其他相关信息等多功能查询。

(二)使用方可在信息系统对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平台提供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个人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其他相关信息等多功能查询。

四、信用信息的管理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的建设、发布、管理等工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具体负责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和外省入川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等工作。

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州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的审核、录入、发布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承担。

2、省、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初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上一年度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通报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

3、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为一年,公告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并经省、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已完成整改的,予以取消。

4、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投诉举报进行核查。有关单位有权对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工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良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时,应提供翔实的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不得恶意投诉、举报。

五、执行时间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平台从2017   1日起试运行,201811日正式运行。试运行期间,请各造价咨询企业上网查看本企业基本信息,及时完善、补充相关信息。

 

附件:1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表

      2、客户满意度评价表

      3、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行为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良行为

      5、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其他信用信息

      6、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信息表

7、注册造价工程师良好行为

8、四川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不良行为

9、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其他信用信息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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